为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要求,现将西宁市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城东区(包括东川工业园区)相继解除交通管控,继续限制主城区外围车辆、行人出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交通管控的时间和区域
2022年12月2日0时起,除高风险区以外,解除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与城西区、城中区之间的交通管控。2022年12月4日0时起,除高风险区以外,解除城东区(包括东川工业园区)与城中区、城北区之间的交通管控,恢复主城区各区之间的人员、车辆有序流动。
二、继续实行交通管控的时间
2022年12月4日0时起每日全天候24小时,西宁市主城区外围交界处继续实行交通管控(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三、继续实行交通管控的区域和节点
以西宁市主城区外围道路作为主要节点,限制车辆和行人出入。市区外围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杨沟湾、东新路、湟中路、凤凰山快速路、沈家寨、通海路互通口;G6京藏高速公路峡口、韵家口、民和路、站东巷、站西巷、同仁路高架桥、海湖大道、西钢、上巴浪、柴达木路互通口、西宁西收费站;西塔高速奉青路互通口、西宁南收费站;宁大高速西宁北收费站;八一路峡口;省道S102线与沙塘川桥交叉口;省道S102线金圆水泥厂路口;国道G109线巴浪村村口;大李公路李家山镇拱门处;三李公路海子沟大桥;体育公园路;昆仑西路西延伸段与西城大街交叉口;国道G109线佐署桥;富兴路西宁市中医院门口;时代大道与徐湟公路交叉口;同安路与美玉大桥交叉口;徐上段与民湟公路交叉口;总丹公路3公里处;宁大路孙家寨村口;九家湾汪家寨村口;金汇路上山道路;高新路上山道路;金开路上山道路;贵南路上山道路。除上述主要节点外,主城区外围交汇的支路巷道、乡镇村路、山路同时限制车辆、行人出入。
四、出入管理方式
1、除高风险区以外,主城区内各行政区之间车辆和行人互通,市区外围与邻区、邻县互不通行。
2、除高风险区以外,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包括多巴片区)的车辆和行人限定在本区域内正常通行,不得驶入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包括多巴片区)之间互不通行,同时与其他州、市、县的交界道路也限制车辆和行人出入。
3、主城区和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包括多巴片区)的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正常通行,但不得驶出和驶入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区(包括多巴片区)的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限定在本区域内通行。
4、各类短中长途客运班车和城乡公交一律在全域内停运。
五、主城区外围限制管控的车辆
限制管控的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城区和县城。
六、外围限制通行区域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持核发《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物资保障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生活物资保障车、医疗物资保障车、应急抢险车等,经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备核准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4、往返机场、火车站的机动车提供驾驶人及乘车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健康码等凭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七、限制管控措施和要求
1、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公路、宁大高速、凤凰山快速路、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未经“落地检”的过境车辆不得驶入主城区和县城。
2、除核准通行的情形外,市区任何车辆和行人不得驶出主城区外围各管控节点。
3、遇有急诊就医、康复回家、丧葬出殡等亟待驾车出行时,经所在社区(村)报备,并经公安110报警平台或公安交通122报警平台求助核实后通行。
4、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5、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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