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重庆璧山区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11-13 10:08:07

11月13日重庆璧山区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肺炎指办法〔2022〕64号)精神,结合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1月13日0时起,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中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2个)

(一)具体点位

重庆华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特奇机电有限公司(含厂房、3栋宿舍楼)

(二)防控措施

1. 管控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规范做好消杀工作。

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在实施管控后的第1、2、3、4、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6.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7.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4个)

(一)具体点位

大兴镇大鹏场街115号-135号、璧泉街道瀛嘉天下水岸国际5栋、新塔还建房13栋、黛山壹品小区

(二)防控措施

1.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4.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三、由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7个)

大兴镇大鹏场,大兴镇兴隆社区,璧泉街道瀛嘉天下除5栋外其他楼栋,黛山壹品小区除5栋外其他楼栋,璧南河、仙山路、红宇大道、凝山路合围区域除俊豪中央大街2栋以外的区域,璧泉街道俊豪中央大街小区2栋,滨河印象小区1栋

未尽事宜,以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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