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垫江县解除部分高风险区

2022-12-02 19:15:08

12月2日垫江县解除部分高风险区

垫江县关于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2022年第78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高风险区(10个)

桂溪街道石岭社区李家下湾片区:柴家水库东侧后坎小路―天圣路―三合大道北段―李家下湾北侧山脊―柴家水库东侧后坎小路合围区域;

桂溪街道西街社区置地银座;

桂溪街道红光社区运输公司宿舍;

桂溪街道北街社区田家湾及周边、环卫所宿舍、北街110号学生公寓;

桂溪街道松林社区土地整治中心家属院;

桂溪街道桂东社区石岩路157号张明银楼自建房;

高安镇河兴村3组161号附1至5号;

高安镇河兴村4组大兴街64号附1至12号。

二、解除后管控措施

执行2022年12月1日发布的《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垫肺炎部发〔2022〕85号)相关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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