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钏挖野菜、何以琛挖笋是啥?网络玩梗又出新花样

2022-10-23 16:12:28

王宝钏挖野菜、何以琛挖笋是啥?网络玩梗又出新花样

记者 师文静

最近,全网都在玩“王宝钏挖野菜”的梗,“王宝钏挖野菜是什么梗”也上了热搜。电视剧《薛平贵与王宝钏》中演员宣萱饰演的王宝钏挖野菜、吃野菜的剧照广泛流传。同时,还出现了相对应的“何以琛挖笋”等影视人物玩梗。“王宝钏”和“何以琛”到底咋了?网友们在讲啥?

视频截图

薛平贵与王宝钏是《红鬃烈马》等传统戏曲中的人物形象。王宝钏是宰相之女,出身豪门,但爱上穷小子薛平贵,随断绝父子关系,在寒窑与薛平贵成婚。薛平贵随军出征,救下了公主,抓住飞升的机会做了驸马。王宝钏望夫守节,独居寒窑十八载。

视频截图

在传统戏曲里王宝钏是贤良、妇德的化身。对她的形容是:“十八年古井无波,为从来烈妇贞媛,别开生面;千余岁寒窑向日,看此处曲江流水,想见冰心。”

视频截图

薛平贵和王宝钏的故事,在民间以戏曲的形式流传多年,也有各个版本的影视作品。萱萱主演的这一版《薛平贵与王宝钏》于2012年播出,讲述了薛平贵与王宝钏之间的爱情故事。

视频截图

这个梗之所以能玩得起来,一是不断被剪辑出来的剧情片段有很多可以调侃、吐槽的点,比如“这附近的野菜都被我采光了”“野菜煮水挺好的”等。二是这个传统故事呈现的恋爱价值观与当下网友的认识已有巨大不同。

视频截图

王宝钏的故事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讨论场域,有网友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恋爱脑是要吃18年野菜的”;有网友调侃:“恋爱脑又笨,卖卖野菜赚钱,自己种蔬菜都不会”;也有人认为:“王宝钏追求奢侈的爱情,值得敬佩。”

视频截图

有趣的是“王宝钏挖野菜”刚火,立刻出现了“何以琛挖笋”等梗。何以琛是《何以笙箫默》的男主角,因为太爱初恋赵默笙,在赵默笙跑去美国的七年,天天吃自己不喜欢的笋,最终跟赵默笙走到一起。这个梗调侃的是何以琛纯纯痴情种加恋爱脑。

网络玩梗千变万化,说不定哪天火了哪个梗,但能带动全网一起玩的梗一定是好玩的、有话题可以调侃和吐槽的梗。今年的老剧顽梗频频出圈,到老电视剧中去寻找话题点,成为流量密码。

延伸阅读:

王宝钏商标被抢注 专家:这是对经典作品的不当利用

近日,“王宝钏挖野菜”一词在网络引起热议,传统故事《薛平贵与王宝钏》再次走进大众视野。截至10月19日,天眼查APP上显示,“王宝钏”商标已被广州某科技公司注册,国际分类为日化用品。此外,甘肃一食品科技公司也注册了两个“王宝钏”商标,目前商标已显示无效状态。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绍玲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抢注王宝钏商标不会构成侵权行为,“但这是对经典作品的不当利用,一个守住底线的企业,是不会选择这类具有合法性瑕疵的文字作为商标使用的。”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绍玲。受访者供图

不构成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陈绍玲表示,《薛平贵与王宝钏》讲述的故事,可追溯到清朝佚名小说《薛丁山征西》。他说:“使用王宝钏作为商标,首先不具备构成侵害姓名权的行为,这个行为不会侵害其他主体权益,因为有关王宝钏这个人物的作品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了,一般来讲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

陈绍玲介绍,在著作权的50年保护期限中,同样包含特殊作品的期限。他说:“对于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首次发表后的50年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这个案例中王宝钏的故事属于中国经典小说故事,所以不构成侵权行为。”

存在显著性缺乏的问题

不构成侵权行为,就意味着合法吗?针对利用经典小说人物注册成为商标这一行为,陈绍玲作出了判断。他说:“这其中存在显著性不足的问题,即公众对王宝钏的认识是固定的,知道她是薛仁贵的妻子,王宝钏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这点认知不会改变,要让它和商标建立联系很难。”

陈绍玲说,在日常生活中,很多词语会被赋予固定含义,像这类词语一般不被当作商标来使用,因为消费者不会将其作为商标来看待。为了方便理解,陈绍玲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恭喜发财,这就是不能注册成为商标的,因为它的含义是固定的。”

“但是使用经典人物或历史人物的姓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这类商标的申请,主要依靠审查人员对法律的解释。”陈绍玲说,比如屈原、项羽这类历史名人的名字,虽然可以被钻空子利用申请,但是在商标审查的过程中会由审查人员对其作出法律解释,最后给出注册申请的结果。

拒绝对经典作品的不当利用

电视剧《薛平贵与王宝钏》中,演绎了一段相府三小姐王宝钏与流落民间太子薛平贵的爱情故事,后世利用这一故事原型创作了不少艺术作品,流行歌曲《身骑白马》也取材于这一故事。在“王宝钏挖野菜”的爆梗之下,已有不少人批判其娱乐化和标签式的解读。在此爆梗现象下,对于抢注商标的行为,陈绍玲认为,即便现在注册成功,后续也大概率会被判定注册无效。“一般企业是不会这么做的,对商标的选择会尽量避开这类要素,往往注册成功了,也不可能真正投入经营。”

“王宝钏毕竟是一个经典作品中的人物,把它注册成为商标,这对经典作品来说是一种不当利用。类似的情况出现过不少,利用传统文化中的重要要素注册成为商标,往往会被不允许注册,理由是损害公共利益。”陈绍玲说,一定要将王宝钏作为商标名称使用,是没有必要的行为,他表示,在商标法中有一条标准叫做“其他不良影响”,他说:“还原被公众炒热的王宝钏,这就是一个传统文化作品中的文化名称,如果被垄断使用,影响很大。所以审查人员会严格把关,比如显著性或者不良影响的判断,都是他们解释之后适用于本案,因为法律不会规定古典小说人物名称的审查细则,这需要审查人员拥有社会道德感。”

陈绍玲说,相比于英文商标的使用,中文商标的可应用范围更广,没有必要使用一些早就被固化含义的词语。他说:“用类似姓名要素注册商标时,审查过程中要明确注册者和姓名商标本身的关系,因为本质上可能会侵害公有领域的利益。所以说不建议企业来使用这类具有合法性瑕疵的要素作为商标,也拒绝对经典作品的不当利用。”

新京报记者 陈璐

上一篇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