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举牌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如何跟上?

2022-09-24 18:01:05

公募基金举牌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如何跟上?

红周刊 特约 | 张俊鸣

在A股市场,单只公募基金产品举牌上市公司的现象很少见,但最近却发生了一起。诺安成长基金买入半导体公司卓胜微股票比例超过5%,从而触发举牌。因为按照规定在举牌后需要持有半年以上,笔者以为,这对基金产品来说实际是隐藏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相关的“双10%”投资限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看好无可厚非,举牌应当慎重

此次的举牌主角是诺安成长基金,虽然是主动管理的偏股型基金,但一向以重仓持有半导体行业公司而著称,被许多投资者视为几近于“半导体ETF”的基金。在此前已经重仓持有的基础上,基金经理看到卓胜微股价下跌,判断其投资价值更突出而选择逆向操作、越跌越买。

不过,公募基金的主动管理也应当有一定的“度”,基金经理受基民之托管理基金,除了力争收益率最大化之外,还应当重视流动性的管理。看好一家上市公司是基金经理自身的投资判断,但是否有必要“炒股炒成股东”,将持股比例拉高到5%以上导致这部分股票半年内不得卖出,则有待商榷。主观看好不代表未来客观表现就一定如此,公募基金的持股需要有更多的弹性,给自己留下更多的腾挪空间。举牌一旦成真,不仅半年的锁定期内纹丝不动,即使是半年之后可以卖出,也必定会因为潜在巨大的抛压令其他资金变得谨慎,这也是为什么过去单只基金鲜少“举牌”的原因。

开放式基金不可忽视流动性管理

类似的流动性隐忧,对处于封闭期的基金并不是太大的问题。封闭式基金的规模在封闭期内固定不变,如果举牌之后距离“封转开”的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话,那么基金经理有足够的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投资意图,从容买入和卖出。相比之下,此次举牌卓胜微的诺安成长是一家主动型管理的偏股基金,如果基民赎回的话,基金经理需要针对超出当天申购的“净赎回”部分来抛售手中持股应对。而由于举牌买入的股票在锁定期内不能卖出,一旦出现大规模的净赎回,基金经理只能抛售其他股票来应对,这样举牌买入的股票在基金资产中的比例就越高,流动性风险就越突出,甚至可能导致持有该股的比例超过基金净值的10%而被动违反现有规定。极端的情况是,如果基金经理在抛售完除举牌股票之外的其他持股,都无法满足基民赎回的需求,相关的预案是什么?会不会引发其他基民对公募基金流动性的担忧,进而加剧赎回现象的出现?这些流动性问题都值得各方深思。

同时,即使前述的极端赎回现象没有出现,在出现连续净赎回的情况下,基金经理只能卖出其他持股,势必加剧半导体板块的抛压,并可能因此导致相关ETF基金资金流出,给板块整体带来不必要的震荡,放大市场波动。

急需升级的“双十”规定

从目前规范公募基金持股上限的“双十”规定来看,一只基金持同一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基金,持同一股票不得超过该股票市值的10%。随着市场的扩容,大量股本较小的小公司进入市场,类似此次公募基金举牌的事件不排除再度出现,笔者认为“双十”规定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维持现有规定的同时,特别需要加强主动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规范。在现有举牌买入之后的限售期不变的情况下,开放式基金不得买入超过总股本5%的股票,以维持一定的流动性,避免出现流动性问题。而封闭式基金在距离“封转开”不满半年的时候,也应当比照开放式基金执行这一规定。未来如果举牌相关限售期规定发生变更,基金的管理规定再跟进改变即可。

同时,也需要考虑到ETF基金的特殊性,这类基金虽然也有应付赎回的需求,但赎回的门槛较高,且不需要直接卖出股票,而是提供一篮子成分股给赎回方即可,不涉及股票卖出变现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加强开放式基金管理的同时,不妨给ETF基金一定程度的豁免,允许其在严格追踪指数成分股的前提下,持股超过5%的举牌不需要强制锁定,而可以根据实际赎回需求而进行减持,只要进行及时公告即可。如此一来,市场的流动性得到比较充分的保障,也可鼓励一部分公募基金由开放式基金转型为封闭式基金,让基金经理可以执行长期投资的意图。

(本文已刊发于9月24日《红周刊》,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代表《红周刊》立场,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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