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大渡口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11-19 15:23:59

11月18日大渡口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和专家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新划定部分高风险区,调整部分高风险区范围,起算时间以最后一例阳性病例末次离开该区域之日起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划定高风险区具体点位(7个)

新山村街道(1个):长河原5栋(11月17日起算)。

跃进村街道(1个):渔秋浩码头申通快递公司宿舍楼(11月17日起算)。

九宫庙街道(2个):九宫庙51号(11月14日起算),九宫庙180号3栋(11月17日起算)。

春晖路街道(3个):春晖路 70 号(11月16日起算),天安数码城1期3栋3楼(11月16日起算),阳光花园管理用房(11月17日起算)。

二、调整高风险区具体点位(1个)

春晖路街道:锦绣格林1栋、2栋调整为锦绣格林小区(11月16日起算)。

三、防疫措施

(一)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落实闭环转运。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二)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实施封控管理后,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 5 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研判后动态调整管控措施;期间若检出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封控期。

(四)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五)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六)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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