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湘西泸溪县关于对有龙山县旅居史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10-09 11:02:10

10月7日湘西泸溪县关于对有龙山县旅居史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通告

按照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现对我县10月5日以来有龙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我县10月5日以来有龙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分别落实以下措施。密接、次密接、高中风险区人员,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红码人员(非密接、次密接、高中风险区),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暂实行3天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黄码人员(时空交集人员、涉疫重点场所驻留等),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暂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弹窗人员(涉疫重点场所驻留),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暂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弹窗人员(时空交集人员),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旅居史的其他人员,核酸3天2检,完成3天2检前,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对我县10月5日以来有龙山县旅居史的人员核酸检测按照以下政策执行:居家隔离人员,由医护人员上门采样,严禁私自外出;居家健康监测的红黄码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指定的红、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采样;其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就近的核酸采样点采样。外出采样期间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我县10月5日以来有龙山县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向单位、乡镇、村(社区)报备行程,并服从配合单位、乡镇、村(社区)管理,分级分类落实好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不得离家外出。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向单位、村(社区)报告。

四、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县,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外出的,要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再出行,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批报备制度。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实行“谁举办谁负责”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扎堆,不聚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

五、对拒不执行防疫规定,不遵守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谎报、瞒报行程史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原文链接>>>关于对有龙山县旅居史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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