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通报宁乡市检出4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2022-12-04 19:01:59

12月4日通报宁乡市检出4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12月3日,宁乡市检出4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其中感染者1系外地返宁人员,感染者2-4系外省返宁闭环转运隔离管控人员。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1:高某某,12月2日外地返宁,居住于宁乡市双江口镇新香社区

感染者2:范某某,11月30日外省返宁,居住于宁乡市隔离酒店

感染者3:杨某某,11月30日外省返宁,居住于宁乡市隔离酒店

感染者4:何某,11月30日外省返宁,居住于宁乡市隔离酒店

经初步流调,上述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2月2日

22:01 乘坐私家车从长沙市芙蓉区到达双江口镇新香社区毛家嘴组家中,未外出

12月3日

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3:

11月30日

12:09 从外省乘坐G6094次列车到达长沙高铁南站,后闭环转运至宁乡市隔离酒店

12月1日-2日

在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12月3日

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4:

11月30日

14:05 从外省乘坐KY3028航班到达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后闭环转运至宁乡市隔离酒店

12月1-2日

在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12月3日

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宁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宁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宁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宁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宁,抵宁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外省入宁人员抵宁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宁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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