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鲁甸县关于新增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通告(第4号)

2022-11-12 19:40:45

11月10日鲁甸县关于新增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通告(第4号)

鲁甸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情况通告(第4号)

一、活动轨迹

(一)病例15(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09:00乘坐自家车辆到桃源乡拖姑村其母秦某某家;

11:40乘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午餐;

12:00返回秦某某家;

18:30乘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晚餐;

18:50返回秦某某家后未外出。

11月6日

11:40乘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午餐;

12:00返回秦某某家;

18:30乘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晚餐;

18:50返回秦某某家后未外出。

11月7日

11:30搭乘私家车到昭阳区布嘎乡石水井李某某家就餐;

13:30搭乘私家车从布嘎到岔冲村孔某某家;

18:30返回秦某某家后未外出。

11月8日

在秦某某家未外出,于17:30闭环转运到鲁甸县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二)病例16(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09:07从桃源乡岔冲村家中乘车(云C Q5422)至江底镇箐脚村9社水井处接水;

09:27乘车(云C Q5422)返回家中;

09:37步行前往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6:36乘坐私家车(贵E RH202)到昭阳区布嘎乡石水井李某某家就餐;

17:30返回岔冲村孔某某家,短暂停留后乘同一车辆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11月6日

10:22步行前往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21:4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9:00步行前往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21: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17:53闭环转运到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三)病例17(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4日-5日

均为7时许从桃源乡桃源社区家中步行至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于19时返家后未外出。

11月6日

13:00自驾车与堂弟孔某至昭通市人民医院探视病人(其间在医院核酸检测为阴性);

16:10与孔某自驾车返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9:00返回家中;

21:10借他人车辆到江底镇箐脚村接人到县城长城小区孔某某家,22时将所接人员送返箐脚村,之后返家。

11月7日

10:00自驾车到岔冲村接人到大水塘午餐;

12:41自驾车返家(途中在布嘎乡新街村马春团小卖部买烟),之后未外出。

11月8日

居家未外出,至18时闭环转运到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四)病例18(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2日

14:30从市外乘私家车(与病例7、病例9同乘)到鲁甸县江底镇箐脚村9社马某某家;

20:00乘私家车到鲁甸县农业局家属区孔某某家,后到灯光球场胖子烧烤店吃烧烤(与病例1同行)。

11月3日

01:30吃完烧烤后到县城云上酒店住宿。

09:00乘私家车到江底镇箐脚村马某某家;

12:00乘车到鲁甸伊黎莎婚纱店,随后到鲁甸湿地公园游玩;

13:30返回江底镇箐脚村9社马某某家午餐;

14:30随孔某、马某等人到岔冲村孔某某家玩耍;

17:22返回江底镇箐脚村9社马某某家晚餐;

19:00返回鲁甸县城孔某某家。

11月4日

00:00去烈火烧烤店吃烧烤;

02:30到县城云上酒店住宿。

10:00乘私家车到江底镇箐脚村9社马某某家午餐;

13:10乘私家车从箐脚村到桃源街上逛街;

13:50从桃源街上乘私家车出发去会泽;

15:00到阿都收费站采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后在会泽县城活动,住会泽县者海马某某家。

11月5日

在会泽活动(相关信息已推送会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11月6日

13:00乘私家车返回江底镇箐脚村9社马某某家;

20:00乘私家车前往县农业局家属区孔某某家,于次日0时到县城云上酒店住宿。

11月7日

08:00乘车到江底镇箐脚村9社马某某家;

12:10乘车到昭阳区布嘎乡转角楼水库吃饭;

13:00乘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

14:20乘车到桃源乡卫生院采核酸后(核酸结果为阴性)返回江底镇箐脚村9社马某某家未外出。

11月8日

06:00闭环转运至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五)病例19(于11月2日自驾车与病例5、病例6、病例10同车到鲁甸)

与病例6同轨迹(两人系夫妻),11月7日进行核酸采样为阴性,其于11月8日因病例6初筛为阳性后被集中隔离。

  (六)病例20(于11月2日与病例5、病例6、病例10、病例15同车到鲁甸)

与病例6、病例15同轨迹(系两人外孙女),其于11月8日因病例6初筛为阳性后被集中隔离。

(七)病例21(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4日

13:30搭乘鲁甸至桃源的公交车到位于岔冲村25社的家中聚餐;

21:00搭乘私家车至县城长城小区孔某某家新房帮助打扫卫生;

23:00到位于该小区的自家住房休息。

11月5日

8:40乘私家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之后返回其在本村的家中休息。

11月6日

白天一直在本村孔某某家玩耍,至21:00由孔某某驾车送到县城长城小区孔某某新房帮忙,22:50到该小区自家住房休息。

11月7日

06:40步行至文屏镇中学上学,放学后步行回长城小区家中,期间在车站旁小吃店(伊萌副食)买食品;

14:00步行到学校上学;

21:00下晚自习后步行回长城小区家中,其间在保健路兄弟副食购物,到家后未外出。

11月8日

06:40步行至学校,之后又返回长城小区家中;

08:00步行至客运站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

08:15步行返回长城小区家中休息,其间在永信副食购物;

08:40搭乘马某私家车到桃源乡龙头山卡点处,下车步行至岔冲村家中未外出;

13:00闭环转运至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八)病例22(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11:00从岔冲村其父亲家步行到该村孔某某家午餐;

12:00返其父亲家;

18:00从岔冲村其父亲家步行到该村孔某某家晚餐;

18:30返其父亲家后未外出。

11月6日

18:00从岔冲村其父亲家步行到该村孔某某家晚餐;

18:30返其父亲家;

18:40乘私家车陪同其母秦某某到桃源乡卫生院就医;

21:00返回其父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8:30乘私家车陪其母到桃源乡卫生院就医;

09:00到桃源乡岔冲村卫生室输液;

13:00返回其父家中;

18:00从岔冲村其父亲家步行到该村孔某某家晚餐;

18:30返其父亲家后未外出。

11月8日

17:30闭环转运到鲁甸县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九)病例23(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09:00从桃源乡桃源社区23社家中骑电动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2:00骑电动车回家;

16:00骑电动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8:30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6日

09:10骑电动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2:10骑电动车回家;

16:15骑电动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8:40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7日

09:12骑电动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2:00骑电动车回家

16:10骑电动车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8:40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8日

09:00骑车到岔冲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后回家未外出。

11月9日

09:05骑车到岔冲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之后回家未外出。

11月10日

08:30闭环转运到鸣楼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病例24(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13:00从桃源乡桃源社区23社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20: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6日

08:0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9: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8:0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20: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全天在家未外出。

11月9日

19:17闭环转运到鸣楼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一)病例25(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7日

每天都到本村孔某某家参加宴席,并在现场与亲友交流,期间停留4-5小时,其他时间均在自己家中无外出。

11月8日

独居家中未外出。

11月9日

参加核酸筛查。

11月10日

06:00闭环转运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十二)病例26(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6日

09:00从岔冲村家中步行到本村孔某某家帮忙;

18:30返回家中;

22:00到其婆婆马某某(病例24)家中;

22:30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7日

07:00从岔冲村家中骑车到江底镇大白路小学食堂工作;

16:00骑车返回家中后即到本村孔某某家帮忙;

18:30骑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10:0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临时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

10:3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9日

15:00社区入户核酸筛查;

18:00闭环转运到鲁甸鸣楼留验站。

(十三)病例27

11月5日

09:0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卫生室输液;

15:26步行返回家中后在房屋周边活动。

11月6日

09:0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卫生室输液(其间与病例5、病例7有交集);

15:28步行返回家中后在房屋周边活动。

11月7日-8日

在房屋周边活动。

11月9日

12:00闭环转运到鲁甸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四)病例28(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08:30从桃源乡桃源社区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

12:30步行返回家中;

15:3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

19: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6日

08:3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2:30步行返回家中;

15:3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

19: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8:3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2:30步行返回家中;

15:3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

19: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12:00到岔冲村集中核酸采集点进行采集核酸;

13: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9日

18:00社区入户核酸筛查;

22:00闭环转运到鲁甸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五)病例29(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6日

09:00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并在附近玩耍;

18: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7:15其母李某某骑摩托车送到岔冲村小学上学;

17:10其母李某某骑摩托车接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

18: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全天居家未外出。

11月9日

17:00在家门口采集核酸,未外出。

11月10日

09:10闭环转运到鲁甸县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六)病例30(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6日

09:00从岔冲村家中步行到本村孔某某家帮忙;

18: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7:15骑摩托车送其子孔某某到岔冲村小学上学;

09:00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3:08到桃源乡街上逛街;

14:11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7:10骑摩托车接其子孔某某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

18: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全天居家未外出。

11月9日

17:00在家门口采集核酸,未外出。

11月10日

09:10闭环转运到鲁甸县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七)病例31(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7日

08:13从岔冲村家中到本村孔某某家帮忙;

13:00骑车到桃源乡街上赶集;

15:16骑车返回家中;

16:16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就餐;

16:57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09:08步行到桃源乡卫生院进行采集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

10:1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9日

18:17步行到桃源乡卫生院进行采集核酸;

18:40步行返回家中;

21:31闭环转运到鲁甸县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八)病例32(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08:0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20: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6日

09:00搭乘私家车(云CD5578)到昭阳区布嘎乡布嘎村石水井李某某家吃饭;

11:00搭乘私家车(云CZ1456)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19:1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8:00从家中步行到岔冲村孔某某家帮忙;

20:0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08:40步行到岔冲村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

09:10步行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9日

全天居家未外出。

11月10日

23:30闭环转运到鲁甸县鸣楼留验站集中隔离。

  (十九)病例33(系11月8日通告发布的10名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

11月5日

09:30与其夫从位于县农业局家属区的家中驾车到桃源乡岔冲村老家为子孔某某筹备婚礼;

21:30驾车返回县农业局家属区家中,后未外出。

11月6日

09:30与其夫从县城家中驾车到桃源乡岔冲村老家为子孔某某筹备婚礼;

21:30驾车返回县城家中,后未外出。

11月7日

09:30与其夫从县城家中驾车到桃源乡岔冲村老家为子孔某某举办婚礼;

22:00与其夫驾车到江底镇箐脚村九社马某某(病例8)家中;

22:35驾车返回县城家中,后未外出。

11月8日

23:30闭环转运至鲁甸鸭子塘留验站集中隔离。

二、健康提示

(一)请与上述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单位、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报告。

(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对拒不遵守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或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鲁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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