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规定(附解除条件)

2022-12-13 23:15:28

珠海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规定(附解除条件)

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隔离规定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解除隔离条件:

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有关说明:

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经临床观察,感染后大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无需特殊治疗

防疫提醒: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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