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起江门江海区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

2022-12-05 09:52:42

2022年12月4日起江门江海区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

江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12月3日至今,我区发现5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个案。为充分排查社会面传播风险,阻断病毒传播链,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涉疫场所

二、划定风险管理区

自2022年12月4日起,我区划定部分风险管理区:

(一)高风险区

江南街道星海湾4栋、江南街道桥南新村13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

江海区全域(除已公布的高风险区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离开所在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联系电话。

三、核酸检测须知

(一)根据上述涉疫场所,同一时空有交集的市民,请迅速致电所在的村(社区)报备,请前往就近的核酸小屋、便民核酸采样点等检测点检测,完成“三天三检”,检测时请主动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全程要严格戴好口罩,不交谈,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可选择自驾车、摩托车、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前往,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测时,请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曾到过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致电江海区疾控中心(电话:0750-3861723)。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检测,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点。

(三)请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码状况以及手机短信提醒,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请及时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及时掌握最新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江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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