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关于优化调整当前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12-27 09:46:33

南通市海门区关于优化调整当前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提高核酸检测效率,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5日0时起,对我区核酸检测有关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一、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每个镇(区、街道)设置1个重点岗位从业人员采样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可凭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到专用采样点进行免费检测。

二、重点场所人群。养老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重点场所,原则上由各场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行组织核酸采样,减少与社会面人群的接触。

三、“愿检尽检”人群。每个镇(区、街道)继续保留设置1个免费混管采样点。其余采样点位,为进一步做好精准防控,方便群众,使用单人单管采样,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16元/人次(现场扫码支付)。

四、风险人群。1.居家隔离解除人员凭社区发放的相关证明或手机短信到采样点进行免费单采单检。2.接到混管异常手机短信人员,请及时向居住社区报备,并根据社区要求,点对点前往采样点,凭手机短信,进行免费单采单检。

五、具体采样点详见附件。

重要提醒

请候检人员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有序排队等候。为避免人群聚集发生交叉感染,建议非必要不参加核酸检测。一旦核酸检测阳性,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社区落实居家隔离管理措施。

附件:海门区便民采样点开放情况一览表 

南通市海门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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