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通报郴州永兴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9例省外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2-04 11:03:23

12月4日通报郴州永兴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9例省外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邓某英,女,32岁。

感染者2:李某庆,女,12岁,系感染者1的女儿。

母女2人12月3日凌晨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抵永后,经引导闭环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邓某英、李某庆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7日

02:00 随家人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自驾(新R.C8C20)上西和高速返永。

11月28日

因堵车在西和高速和若民高速缓慢行驶。

11月29日

06:00 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新疆且末服务区。

21:10 从青海茫崖公安检查站下高速,转西沙线315国道。

21:47 停靠海西州中石油加油站加油,随后在停靠路边休息。

11月30日

12:17 从青海上高速。

22:38 停靠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惠民服务区进行核酸采样,并休息一晚。

12月1日

07:50 从临洮县惠民服务区出发返永。途中在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服务区、陕西服务站、湖北省十堰市房县服务区、湖北省荆州服务区加油、休息。

12月2日

06:25 从湖北荆州服务区出发返永。

09:00 接到同车人员黄某娜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就近停靠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服务区。

23:00 经平江县防疫工作人员引导,将黄某娜送至岳阳市平江县医院隔离治疗。

12月3日

00:00 随车从平江县自驾上高速继续返永。

03:00 抵达G4高速湖南段永兴出口,在车上等待闭环转运。

05:00 经引导闭环自驾至隔离场所。

感染者3:廖某丹,女,32岁,11月30日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检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廖某丹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13:00 从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道乘坐社区安排大巴车前往广州南站。

16:43 从广州南站乘坐G6012次列车(04车12D号)返郴。

18:12 抵达郴州西站后,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专车。

23:00 乘坐转运大巴前往隔离场所。

12月1日

00:50 抵达隔离场所。

感染者4:陈某,男,19岁,系11月30日感染者陈某熠的舅舅。11月28日从广州抵永后,引导闭环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检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陈某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8日

12:00 随家人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家中自驾(粤E.U1Y65)返永,通过土华收费站上高速,途中未下车。

18:30 抵达G4高速湖南段永兴县湘阴渡出口,等待闭环转运。

20:00 经引导闭环自驾至隔离场所。

感染者5左某东,男,44岁。12月2日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左某东活动轨迹如下:

12月2日

08:10 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家中乘坐出租车前往广州南站。

12:11 从广州南站乘坐G6160次列车(07车14F号)返郴。

13:35 抵达郴州西站后,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专车。

15:00 乘坐转运大巴前往隔离场所。

17:44 抵达隔离场所

感染者6:曹某元,男,67岁。12月2日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曹某元活动轨迹如下:

12月2日

15:00 从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乘坐出租车至广州南站。

16:16 从广州南站乘坐G6152次列车(03车 08A号)返郴。

19:40 抵达郴州西站后,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专车。

21:00 乘坐转运大巴前往隔离场所。

22:30 抵达隔离场所。

感染者7:李某琴,女,17岁。11月30日晚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李某琴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12:00 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乘坐网约车至从化地铁站,后搭乘14号线,在嘉禾望岗转2号线前往广州南站。

17:50 从广州南站乘坐G6108次列车(14车 09A号)返郴。

19:39 抵达衡阳东站。

19:43 因坐过站,经工作人员引导,换乘G1013次列车返郴。

20:16 抵达郴州西站后,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专车。

22:00 乘坐转运大巴前往隔离场所。

12月1日

00:50 抵达隔离场所。

感染者8:梁某康,男,17岁。12月1日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梁某康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日

08:00 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广州城建技工学校搭乘网约车(粤A.1G28L)前往从化地铁站。

09:00 自从化地铁站搭乘14号线,在嘉禾望岗转2号线前往广州南站。

12:00 抵达广州南站。

12:30 从广州南站乘坐G6034次列车(03车14B号)返郴州。

13:30 抵达郴州西站后,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专车。

14:00 乘坐转运大巴前往隔离场所。

17:00 抵达隔离场所。

感染者9:黄某海,男,20岁。12月1日从广州抵郴后,闭环转运至隔离场所,12月3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当晚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黄某海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日

15:00 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搭乘网约车(粤A.A92097)前往广州南站。

16:10 抵达广州南站。

17:10 从广州南站乘坐G1192次列车(07车09D号)返郴。

18:40 抵达郴州西站后,进入外省通道等候闭环转运专车。

20:00 乘坐转运大巴前往隔离场所。

21:40 抵达隔离场所。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永兴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552217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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