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南宁工行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

2022-10-08 17:31:23

10月8日起南宁工行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受理类型有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受理范围包括购买的自住住房所在地为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范围内;原商业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受理网点为工商银行民族支行、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个贷中心。

工商银行网点暂不受理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商银行网点只受理以工商银行作为委托贷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如选择工商银行作为委托贷款银行的,可前往相关银行网点或住房公积金各城区管理部错时错峰办理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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