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益阳南县在外省来南人员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11-21 13:02:04

11月20日益阳南县在外省来南人员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1月19日,南县在外省来南人员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林某某,女,47岁,系外省返南人员,11月16日从外省返南,17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9日13时50分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8时20分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后经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林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6日

12:04 林某某夫妻在广州乘坐高铁(G6034)于15:42到达岳阳东高铁站。

15:59 林某某夫妻在岳阳东高铁站做“落地检”,后乘坐商务车(湘H8NY30)返南。

18:00 林某某夫妻在南门口下车,步行至南方当铺吃饭,饭后由侄子开车送回南洲镇宝塔湖社区自己家中,后未外出,当天无访客。

11月17日

10:28 林某某夫妻驾车(湘F11D19)到东红社区报备。

10:39 林某某夫妻离开东红社区,驾车到湘鄂边南门名格理发店洗头。

11:16 林某某夫妻驾车到大世界二桥香香茶楼吃饭打牌。

17:30 林某某姐姐接其到南门口南方当铺吃晚饭。

19:02 林某某丈夫驾车接林某某到南县中医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

19:16 林某某夫妻自驾离开医院至南洲东路老正街附近购物,后回家未外出,无访客。

11月18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无访客。

14:00 林某某乘的士到老烟草巷子购物后,步行到香香茶楼,稍作停留后步行至大世界三桥附近名艺名时尚造型洗头发。

15:00 林某某搭乘公交车至钻石年代KTV8309包厢。

15:40 林某某乘的士到天都茶楼,与朋友聊天。

17:00 林某某乘的士到三亚宾馆对面早餐店和其侄子吃晚饭。

18:30 林某某丈夫驾车接林某某到天都茶楼打牌。

23:00 林某某夫妻及朋友自驾至大世界二桥附近小干锅火锅店吃宵夜,次日1时左右自驾回家。

11月19日

9:52 接县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为密接。

11:10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其夫妻二人进行核酸采样。

11:18 林某某在家附近药店买药。

13:50 闭环转运至维也纳(农博城)店进行集中隔离。

20:05 闭环转运至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治。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37-521707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严格落实“入南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南的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来(返)南,并在第一入南点的交通健康咨询服务站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检”。抵南后第1天、第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从疫情严重地区自驾来(返)南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高速出口不停留,无ETC收费的车辆做好“零接触”收费,不在高速出口进行核酸检测,统一闭环引导至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采样。

3.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引导督促进入公共场所的居民朋友做好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南县在外省来南人员中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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