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通报郴州北湖区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1-21 13:03:59

11月20日通报郴州北湖区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曹某,男,45岁。11月17日与工地务工人员包车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出发至河北省邯郸市;11月18日乘K157次列车从河北省邯郸市至湖南省衡阳市;11月19日转T369次列车抵达郴州后,落地检混管核酸检测阳性;11月20日下午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认。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治疗。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流调,感染者曹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7日

11:00与工地务工人员包车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出发(出发前曾在左权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7:00抵达河北省邯郸市,入住邯郸市汽车站八方宾馆

11月18日

05:27在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肿瘤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23:23 在河北省邯郸市火车站乘坐K157次列车5车厢115座至湖南省衡阳市(自述到6车厢活动,在5-6车厢之间使用卫生间)

11月19日

16:30 抵达衡阳市火车站,在火车站外“郴州猪脑壳盒饭店”就餐

17:00 衡阳火车站候车室候车,期间曾上卫生间

23:22 在衡阳火车站乘坐T369次列车2车厢10座至郴州市

11月20日

01:00 抵达郴州市火车站

01:10 郴州市火车站核酸采样点采样

01:20 乘出租车(湘L-Y2550)返回位于涌泉街道七里洞村高湾组住处

02:02 驾驶私家车(湘L-E896K)至郴州火车站接同行人员

02:23送同行人员至苏仙区许家洞太和村村口,期间未下车

03:36 返回住处,未再外出

08:30 接到北湖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核酸采样混管检测阳性

09:30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20专车转运,入住北湖区定点隔离酒店并进行核酸采样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北湖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222226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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