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浙江舟山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72小时

2022-11-20 17:41:51

11月20日浙江舟山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72小时

关于调整舟山市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公告(2022年第29号)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调整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11月20日0时起,舟山市本岛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舟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严格落实省外来(返)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本市居民非必要不出省,省外来(返)舟人员要提前报备,严格落实“三天三检”,倡导抵舟后3天内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按要求填报“入舟申报”信息、未遵守“落地检”及“三天三检”防疫要求的人员,予以及时提醒,必要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自11月20日0时起,我市本岛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艾灸馆、麻将馆、棋牌室、桌游室、健身房、游泳馆、洗浴中心、足浴、网吧、演艺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培训机构等室内密闭场所,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对不符合防疫要求擅自开放、或者开放后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四、全市景区景点实行“错峰、预约、限流”开放。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加强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零售药店的规范管理,发现“十大症状”患者,应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由乡镇(街道)闭环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的监测管理,严格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推送,督促其在购药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六、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场所码”现场查验工作,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查、不漏一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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