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重庆新增11例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10-14 09:32:34

10月13日重庆新增11例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3日0—24时,重庆市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其中,渝北区3例,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沙坪坝区2例,1例在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南岸区1例、永川区1例、潼南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江北区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江津区1例、奉节县1例,均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例,其中,渝北区6例、沙坪坝区2例、南岸区2例、巴南区1例、江津区1例、永川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3例(涪陵区1例、沙坪坝区1例、开州区1例),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沙坪坝区)。 

截至10月13日24时,重庆市

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58例(渝北区22例、巫山县14例、沙坪坝区13例、巴南区13例、江津区11例、永川区10例、九龙坡区7例、南岸区7例、秀山县7例、合川区5例、綦江区5例、垫江县5例、万州区4例、江北区4例、梁平区4例、彭水县4例、南川区3例、潼南区3例、奉节县3例、大足区2例、铜梁区2例、云阳县2例、渝中区1例、大渡口区1例、开州区1例、荣昌区1例、武隆区1例、城口县1例、巫溪县1例、酉阳县1例),

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0例(渝北区67例、永川区12例、秀山县10例、沙坪坝区9例、合川区9例、垫江县9例、彭水县7例、南岸区6例、荣昌区5例、黔江区4例、大渡口区4例、巴南区4例、丰都县4例、渝中区3例、北碚区3例、璧山区3例、江津区2例、巫山县2例、江北区1例、九龙坡区1例、长寿区1例、大足区1例、铜梁区1例、潼南区1例、梁平区1例)。

  重庆市10月13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渝北区

渝北区确诊病例20,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6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21,系渝北区10月10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33。10月13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22,系渝北区10月11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58。10月13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0、无症状感染者71,均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9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2,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3,系渝北区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4,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60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75,系渝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5,系沙坪坝区管控区域内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6,系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的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10,系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8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11,系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4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三、南岸区

南岸区确诊病例7,系南岸区确诊病例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南岸区无症状感染者6,系渝中区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南岸区无症状感染者7,系南岸区确诊病例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四、江津区

江津区确诊病例11,系江津区重点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津区无症状感染者2,系江津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五、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10,系永川区确诊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12,系市外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六、江北区

江北区确诊病例4,系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的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七、巴南区

巴南区无症状感染者4,系巴南区确诊病例9的密切接触者。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八、潼南区

潼南区确诊病例3,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九、奉节县

奉节县确诊病例3,系市外返渝人员。10月13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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