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口镇通行证办理条件

2022-11-14 18:18:48

中山港口镇通行证办理条件

中山港口镇通行证办理条件

  因重大疾病紧急就医、特定公务、保产保供等确需出入的,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持通行证出入。

出入证办理范围

01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

办证范围: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和人员。

业务咨询电话:0760-88402220、0760-88431336

02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

办证范围:学校食堂食材运输车辆和人员。

业务咨询电话:0760-88402330、0760-88411085

03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办证范围:负责关键产业链生产物料、粮油储备及生产厂家、银行运钞车辆和人员的出入证审核。

业务咨询电话:0760-88403842、0760-88403392、0760-88406405

04农业农村局

办证范围:负责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产品产出企业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出入证审核。

业务咨询电话:0760-88403195、0760-88402225

05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办证范围: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核心重点项目建筑施工、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出入证审核。

业务咨询电话:0760-88416789、0760-88409099

06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负责农贸市场民生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和人员出入证进行审核。

业务咨询电话:0760-87898917、0760-87898903

07公共服务办公室

办证范围:负责因奔丧等特殊情况确需出入、民政兜底对象送餐服务车辆和人员的出入证审核。

业务咨询电话:0760-89939839

08卫健分局

办证范围:负责防控区内需规律性治疗的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患者,精神残障患者、危急重症患者、孕妇、老年人、儿童等有应急就医需求的特殊群体出入证审核。

业务咨询电话:0760-88402476(港口医院)、0760-88402224(卫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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