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防治技术指引

2022-12-13 22:49:10

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防治技术指引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居民关心关注的居家防治有关事项,现向市民提供“四不要四要”居家防治技术指引:

一、不要惊慌,不要害怕。新冠病毒感染是自限性疾病,一般不会变成慢性病。目前,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毒力已经明显减弱,感染后绝大部分为无症状感染者,如出现症状多以上呼吸道症状为主,主要表现为发热、嗓子不舒服、咳嗽等。如您是阳性人员或身边出现阳性人员,请不要惊慌,也不要害怕,因为恐慌比疫情本身可怕,保持心理健康,减少焦虑、恐惧、紧张、烦躁情绪,科学做好防治即可。

二、不要外出,不要探访。阳性人员在居家防治期间要严格做到非必要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不要接触,不要聚集。阳性人员在居家治疗期间要做好防护,进入家中公共区域应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聚集。除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外,尽量不要订购其他快递,收取快递、外卖时采取无接触方式,开门时需规范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在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如居家隔离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四、不要乱求医,不要乱服药。无症状或轻症阳性人员,尽可能居家治疗,而不是直接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在居家治疗期间,无症状的阳性人员一般无需药物治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无合并严重基础性疾病进行对症处置即可。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跟风乱求医、乱服药,特别是避免无指征下乱用抗菌药物。需要专业咨询时,可联系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在微信小程序上搜索“南宁云医院”,进入“南宁云医院”平台即可选择专业医生咨询、购买药物等。

五、要勤洗手和多通风。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各居室应关闭房门独立开窗通风,房间每日至少上、下午各进行1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按照全新风模式运行;卫生间内应加强开窗通风,或开启排气设备进行通风换气。

六、要常消毒和保持社交距离。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同住人与阳性人员接触时,或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佩戴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手卫生。

七、要独立居住和单独用餐。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不与家庭成员一起用餐,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如条件不允许,建议同居住人员一并居家隔离。

八、要加强健康监测和完成核酸检测。家庭要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居家治疗人员第6、7天自测抗原,待两次抗原结果为阴性后,佩戴好N95口罩,外出做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或两次Ct值≥35) 后,可恢复正常生活。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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