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黔江区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

2022-11-26 10:15:16

11月24日黔江区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24日20时起,将黔江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一)划定范围(11个)

1.黔江区城南街道南家坪七组3号;

2.轩轩设计室(黔江区城西街道行署街173号);

3.帆航口腔(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390号);

4.汪大哥食品经营部(黔江区城东街道解放路277号);

5.金桥广告门店及所在居民楼单元(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196号);

6.零食站点(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192号);

7.啤酒烤鸭店(黔江区城东街道石城路145号)

8.黔江碧桂园小区;

9.中科中央公园城小区;

10.三丘田安置区;

11.天生湖万丽城小区。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自2022年11月24日15时起,将黔江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一)划定范围

1.黔江苏宁鸡杂(黔江区城西街道洞塘社区二组柏子桥路341号);

2.麻辣香餐馆(黔江区城西街道洞塘社区二组柏子桥路355号)。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临时管控时间暂定3天,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暂停营业。

4.做好心理疏导,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5.每天对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6.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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