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2022-10-15 22:13:42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根据最新疫情形势,经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自2022年10月15日20时起,解除进出南头镇的临时交通管制,有序恢复公共交通。

二、自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时起至10月19日(含19日当日),镇内中、高风险区的管理措施维持不变。全镇继续暂停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密闭通风不良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提倡非现金支付;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托幼机构和线下培训复学由教体部门另行通知。

三、全镇继续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区域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南头镇,确需离开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完成“三天两检”,出行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公共场所和小区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场所码、亮健康码通行,严格管控非本小区(村居)居民进出。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放松。请全镇人民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村(社区)报备,通过群防群控,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南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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