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起沧州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2022-12-22 10:04:42

12月22日起沧州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12月22日,沧州交警发布通告,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暂缓区域包括各市区县)

各市区县通知:

盐山县:

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孟村县:

为确保与沧州同步,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黄骅市:

为确保与沧州同步,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东光县:

为确保与沧州同步,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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