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通报郴州桂阳县在外省入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2-04 11:04:02

12月3日通报郴州桂阳县在外省入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12月2日,桂阳县在外省入桂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谢某,女,31岁,11月29日从广西乘坐火车转乘广州高铁返湘。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流调,感染者谢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9日

15:01从广西梧州乘坐D3745次列车(4车厢8F座)返回郴州。(自述未上卫生间、未走动,全程佩戴口罩)

16:41抵达广州南站。

17:05从广州南站转乘G1014次列车(10车厢06F座)返回郴州。(自述未上卫生间、未走动,全程佩戴口罩)

18:29抵达郴州西站出站后搭乘私家车(本人及司机2人同车)返回桂阳县黄沙坪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1月30日

滴滴打车(湘LDF6117)与弟弟谢某铭前往黄沙坪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12月1日

独自一人滴滴打车(湘LDE9879)前往黄沙坪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12月2日

步行前往黄沙坪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途径黄沙坪菜市场、黄沙坪金才中心超市、罗柏新商行、谭贻武水果店及附近早餐店等地。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35-442206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村)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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