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复效时效为多久 人寿保险的复效期?很多人不了解,今天趣百科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下面为大家带来介绍。
开始之前我向大家道歉。因为我那台刚过两年保修期的电脑联想YOGA坏了,所以每周都有内容发布。
我今天要讲的,和——保单的复效以及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一些内容密切相关。
前文中提到,如果分期付款的保险合同在宽限期结束前未支付后续保费,保险合同将进入中止期。既然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保险合同肯定是可以复效的,但是这个时间是由。一般来说,最长复效时间不超过2年,这也是保险法规定的。
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合同效力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因逾期给付而无效后2年内,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给付无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生效的情形。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申请人必须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必须得到保险人的认可。简单来说,这个保险合同是有效的。除了按剩余年限缴费外,客户仍应接受必要的健康告知和观察期要求。
被保险人必须缴纳满期保费及利息。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的初始投保年龄收取保费,而不是新的保险合同,所以需要缴纳保费;同时,由于客户未能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存在投资收益的损失,需要通过利息的方式弥补损失。
(1)人寿保险合同的复效不同于人寿保险合同的续期。
人身保险合同的续签,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期满后,双方或其中一方,为使原合同继续具有法律效力,经协商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这主要是指一年期或定期保险合同的方式。
复效是长期保险合同在缴费期间因未按时缴纳保费而暂时失效。
(2)如果保险人和投保人未能在法定的2年期限内就保险合同的恢复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在2年期限过后终止合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公司的运营,会给一些老客户提供优惠的康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时效超过一定期限的免息复效,时效超过2年的复效。
(三)保险人按照本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从公平的角度来说,区分投保人缴纳的两年保费和单独缴纳的两年保费可能更合适,但《保险法》的统一规定便于实际操作,减少了保险公司的精算工作量。为什么这么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长期保险公司的所有成本基本都集中在前两年。通常前两年收取的保费是相关成本,现金价值为负。但在实际操作中,会设定一定的现金价值来吸引客户。
再次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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