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通报长沙市雨花区检出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2022-11-26 10:30:05

11月25日通报长沙市雨花区检出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李某祎,女,17岁,11月24日从外省返长,途中因有发热症状抵长后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11月25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王某,女,24岁,住雨花区洞井街道贡院一号25栋,11月25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曹某灿,男,35岁,因被通报为密接,于11月24日晚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11月24日晚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周某山,男,37岁,11月24日晚乘坐G4601次列车至长沙火车南站,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11月25日初筛、复核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4日

由父亲开私家车从河北衡水接回长沙。

11月25日

凌晨00:30左右,抵达黎托街道大桥四区空旷停车坪;

凌晨1:00左右,闭环转运至长沙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留观;

9:30左右,闭环转运至公共救治中心。

感染者2:

11月24日

20:14,乘坐贵州北-长沙南G2108次列车抵达长沙火车南站。

21:06,在长沙火车南站西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和朋友一起步行至长沙火车南站停车场,搭乘私家车回家。

22:00左右,抵达雨花区洞井街道贡院一号25栋家中,后未外出。

11月25日

19:00,闭环转运至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3:

11月23日

15:00,独自驾车到达长沙县鹿芝岭小学对面仓库,停留约半小时后开车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4日

17:00,与妻子散步至德思勤广场,后原路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0:00左右,与妻子驾车前往长沙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20:48,到达长沙市中心医院采核酸,排队20分钟左右,采样后驾车回家,后未外出。

22:38,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

11月25日

闭环转运至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感染者4:

11月24日

23时30分,乘坐郑州-长沙G4601次列车至长沙火车南站,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隔离。

11月25日

闭环转运至救治中心治疗。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外省入长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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