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通报长沙芙蓉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2022-11-25 10:22:58

11月25日通报长沙芙蓉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11月24日,芙蓉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具体情况如下:

许某某,女,17岁,长沙市实验中学在校生,居住在芙蓉区长房白沙湾小区。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1日

14:35 长沙市实验中学新冠核酸采样(阴性),之后一直在学校上课;

22:00乘私家车从长沙市实验中学回到长房白沙湾小区

11月22日

7:18 乘私家车从长房白沙湾小区长沙市实验中学

12:10 乘私家车从长沙市实验中学回到长房白沙湾小区;

18:10 在善治鲜饺(马王堆路店)用餐;

18:40 到长沙市实验中学上晚自习;

22:37 乘私家车从长沙市实验中学回到长房白沙湾小区。

11月23日

07:13 乘私家车从长房白沙湾小区到长沙市实验中学;

12:00 在校外中百罗森和路边摊购物;

12:15 回到长沙市实验中学;

18:11 在校外小八麻辣烫用餐;

18:25 回到长沙市实验中学晚自习;

22:39 乘私家车从长沙市实验中学回到长房白沙湾小区。

11月24日

7:17 乘私家车从长房白沙湾小区到长沙市实验中学;因混管阳性,被安置到临时隔离室直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三天三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抵长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西藏全域,新疆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广东广州、佛山、深圳、汕头、清远、东莞、揭阳、湛江、阳江、茂名、肇庆、珠海,湖北武汉、黄冈,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芙蓉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上一篇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