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是否应回归乙类管理?张伯礼:条件日趋成熟 适时有序调整

2022-12-08 14:25:25

新冠是否应回归乙类管理?张伯礼:条件日趋成熟 适时有序调整

近日,有专家表示,目前奥密克戎变异株虽然传染性变强,但毒力变弱,病死率已大大降低,98%以上的感染者属于无症状及轻症患者,从病毒及疾病特点看,当下再延续甲级管理的模式并不适宜。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表示,新冠肺炎回归乙类管理的条件日趋成熟,但降级管控的举措是疫情防控的重大调整,应坚持稳中求进、走小步不停步,适时有序作出调整。

新冠肺炎回归乙类管理调整趋势明显

2020年1月,基于当时对新冠肺炎的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方面的认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现在看来,当时的决策依然是明智果断的,避免了数亿人被感染,挽救了数十万计生命,为疫苗、药物研发、积累治疗经验赢得了时间,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12月7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对科技日报记者说。

张伯礼表示,在全球流行近3年后,随着病毒的不断变异,其致病力逐渐减弱趋势明显。根据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奥密克戎变异株及其进化分支BA.1、BA.2、BA.5系列,包括BF.7、BQ.1和重组体XBB的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德尔塔等变异株明显减弱。如本轮疫情广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感染者16.27万例,无症状感染者占感染者总数约9成,重症、危重症仅4例,无死亡病例。

“从病毒及疾病特点看,当下延续甲级管理的必要条件已经明显逐渐减少。”张伯礼院士表示。

近期,在防疫二十条优化管控措施落实后,全国多地已取消拉网式核酸筛查,部分地区取消阳性集中隔离或者允许密接居家隔离等方式,是按照传染病乙级管理的思路来进行调整的,但与新冠肺炎甲级管理规定下产生了一些冲突,比如,在治疗重症患者中,到底是先查新冠,还是先抢救疾病。

“新冠肺炎是否继续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需要进行重新考量,如何调整更符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张伯礼院士认为,综合来看,新冠肺炎回归乙类管理的条件日趋成熟。

新冠肺炎回归乙类管理需走小步不停步、稳中求进

自2020年初开始实施的严格的传染病甲类防控措施,国家也正在逐步调整。张伯礼院士认为,对照传染病防治要求,当前的防控措施,也正体现出乙类管理的特征。

据介绍,传染病管理方式的主要依据来自传染病的传染性和致病力。对于传染性强、致病力强、病死率高的传染病,一般归为甲类或乙类甲级管理,管控措施一般是采取强制性隔离、疫区封锁等;对于致病力强、病死率高,但传播能力有限,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传染病,归为乙类;对于传染性强、致病力弱、病死率低的传染病,一般归为丙类。

经过近三年的抗疫,我国医疗卫生和疾控体系经受住了考验,拥有有效的诊疗技术和药物特别是中药,全人群疫苗完全接种率超过90%,群众的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升,加上奥密克戎病毒致病力在减弱,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创造了条件。

“将新冠肺炎回归到乙级管理,可以将大量的医疗资源从方舱医院中释放出来,回归到正常的诊疗中;在抢救新冠患者中,可以将精力重点放在重点人群上;也可以为未来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张伯礼院士说。

不过张伯礼院士也强调,将新冠肺炎降级管控的举措,是疫情防控的重大调整,对人民生活、经济社会都将产生巨大影响。应坚持稳中求进、走小步不停步,相信领导部门一定会根据病毒变异及疫情变化综合研判,以变应变,适时有序作出调整。

“冬天已然来到,春天不远了,何况来年还是早春。”张伯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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