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通报长沙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2022-12-07 11:03:41

12月7日通报长沙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长沙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1:重点涉疫人员,居住于㮾梨街道湖南首邦物流园。

感染者2:重点涉疫人员,居住于星沙街道爱琴海岸小区。

感染者3:重点涉疫人员,居住于泉塘街道泉塘安置小区。

感染者4:重点涉疫人员,居住于江背镇福田村荣德再生资源废纸厂宿舍。

感染者5:外省来长人员,12月3日来长后闭环转运在隔离酒店。

上述感染者在长沙市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2月4日

长沙县

星沙街道:爱琴海岸小区、谊品生鲜(松雅湖畔店)

泉塘街道:泉塘安置小区、老长沙面馆(泉塘安置小区内)

12月5日

雨花区:喜盈门范城嘉衡医特装修公司

长沙县

江背镇:福田村荣德再生资源废纸厂

泉塘街道:泉塘安置小区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三天三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抵长后立即进行1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长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检出5例新冠病毒感染者

上一篇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