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男童路遇烈犬挣脱狗绳撕咬,多处受伤:晚上说梦话“狗狗不要咬我”,警方介入

2022-09-14 16:30:38

3岁男童路遇烈犬挣脱狗绳撕咬,多处受伤:晚上说梦话“狗狗不要咬我”,警方介入

“儿子晚上说梦话都是‘狗狗不要咬我’。”9月14日上午,看着3岁多的儿子被推进手术室,清洗被狗咬的近10处伤口,以及处理腿上坏死的肉,四川绵阳的何先生夫妇眼中含着泪花,因为儿子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9月12日下午,奶奶带着孙子到位于绵阳园艺山的人工湖玩耍。突然,一只狗挣脱牵狗绳,从10米外冲了过来。奶奶还没来得及抱起孙子,狗就将孩子扑倒在地,开始撕咬。牵狗的女子第一时间赶过来处理,但狗一直不松口,直到孩子的爷爷赶到,用一根钢管撬开狗的嘴巴。何先生介绍,据他们了解,牵狗的女子是宠物店的。狗主人随后赶到医院,表示全力配合医治。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

事发:

奶奶带3岁孙子外出玩耍

一只狗挣脱狗绳扑向孩子撕咬不放

9月14日上午,回想起孙子被狗咬的过程,奶奶感到悲愤。

奶奶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9月12日下午5时左右,她带3岁多的孙子到人工湖玩耍。孙子走得快一点,他们相隔有2米。

“我突然看到对面一条狗向我们冲了过来,我急忙去抱孙子,但还没抱在手上,狗就将孙子扑倒在地撕咬。”奶奶回忆,当时牵狗的是一名年轻女子,狗挣脱了牵狗绳冲了出来,而他们相距有10米,“那狗的速度太快了。”

孩子当时穿着短裤,狗直接在孩子的膝盖四周撕咬。事发后,孩子的奶奶想将狗撵走,但狗咬住不松口,她急忙抱住孙子上半身,但又不敢强行拖孩子。牵狗的女子也跑了过来,将狗按在地上,还用嘴去咬狗的耳朵,但狗仍然咬住孩子不松口。一名路过的工人手中拿着一根钢管,使劲捅了几下狗,仍然没有让狗松口。

孩子的哭闹声、围观群众的呼喊声,惊动了在100米外篮球场打篮球的孩子的爷爷,他开始还以为是孩子之间发生矛盾,于是赶到了现场。

“看到现场把我吓了一跳,我从那名工人手中拿过钢管,准备打狗,但牵狗的女子一直抱住狗,我又怕把她打到。”孩子的爷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看到狗张嘴咬着孩子的腿,于是把钢管伸进狗的嘴里,这时狗才松了口。

咬伤孩子的狗

此时,孩子已经没有哭声,腿上满是鲜血。现场一名路过的男子脱下自己的白色T恤,将孩子伤口包住,避免流血过多,同时拨打了120、110。

受伤:

孩子伤口多达近10处

晚上睡觉说梦话“狗狗不要咬我”

救护车及时赶到现场,随即将孩子送往医院。在进行简单处理后,孩子的家属将孩子转到绵阳市中心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

9月14日上午,孩子的爸爸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孩子腿上被狗咬的伤口多达近10处,最长的伤口达20厘米。“因为担心感染,现在还不能缝针。刚刚孩子被推进了手术室,清洗伤口,还要处理伤口坏死的肉。”

看着儿子被推进手术室,何先生夫妇很心疼,他们眼里含着泪花,等候在手术室外。何先生介绍,孩子这次被狗咬伤,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上也遭受了极大的伤害。

“儿子这两天晚上睡觉都在说梦话‘狗狗不要咬我’,听到这些真的心痛。”何先生说。

何先生介绍,咬人的狗是一只罗威纳犬,他们比较了解这种犬,属于烈性犬。事发后,狗主人赶到医院,表示全力配合治疗。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2022年5月,《绵阳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目录(征求意见稿)》中,禁养犬目录共计29种(类),罗威纳犬就在其中

2022年6月15日,《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已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两天,孩子的父母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温馨提醒”:各位养狗的朋友,请出门一定看管好自己的爱犬(最好戴上嘴套),以免发生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孩子家属在社交平台发布的事发情况和提醒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彭疆

延伸阅读

5岁女童遭狗咬毁容,无论狗主人是谁,千万别只处理狗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8月31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的刘阳通过网络爆料,自己5岁女儿遭阿拉斯加大型犬咬伤面部致毁容,狗主人马某是当地县委组织部的副部长,事发后刘阳带着女儿到南京、上海等地治疗。狗主人支付25万元医疗费后,提出一次性解决问题,他无法接受。9月4日,记者采访沭阳县公安局某工作人员称伤人犬只已被处理, 后续事宜相关部门正在处理。(据9月5日红星新闻)

女孩头上的伤痕清晰可见(来源:华商报)

从孩子父亲发出的照片来看,女孩额头上有很长很深的一道伤疤,而根据急诊病历显示:孩子额部可见一长约8厘米撕裂伤口,伤口深约0.5厘米,左侧面部可见一长约2厘米伤口,出血,伤口重度污染,周围组织肿胀、触疼。小女孩面部受到如此严重的创伤,父母当然心如刀割,只想尽快让孩子恢复健康,不留疤痕。而除了身体上的伤害之外,女孩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的惊吓。刘先生表示,孩子现在看到狗依旧会出现应激反应,经常做噩梦,医生建议持续做心理康复治疗。

刘先生所发的女儿受伤相关视频的截图(来源:网络)

刘先生所发的女儿受伤相关视频的截图(来源:网络)

受伤女孩的急诊病历(来源:华商报)

在这样的情况下,狗主人不但在前期治疗费支付上不爽快,而且表示不再配合后续治疗,要一次性解决问题,这对于受害的孩子和家长而言,当然是很难以接受的。

当地的《沭阳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城城区范围内个人可以饲养小型观赏犬,每户限养1只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列入禁养目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而大型犬通常指体高在61厘米以上、体重30公斤以上的犬类,阿拉斯加雪橇犬属于常见的大型犬。

《沭阳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官网)

马某疑似没有办理相关养犬证件,且违规饲养大型犬。另外,犬只伤人时,被单独拴在小区公共平台上,可见狗主也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马某的确是公职人员,而且还是干部,无疑是知法犯法,错上加错,但即便他没有公职在身,他的养犬行为也涉及多项违规,对女孩受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女孩的父亲没有时时刻刻看住孩子,导致孩子被犬只所伤,监护上或有瑕疵,但《民法典》规定得清清楚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烈性犬、大型犬的攻击性很强,危险性很大,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因此,只要造成他人损害,狗主就应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还有法律人士指出,狗主人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放任大型烈性犬出现在公共区域,可能造成不确定的人员受伤,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女孩现在的伤情,如果经鉴定女孩构成轻伤以上,狗主人恐怕难逃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此前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组织部工作人员曾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属于民事纠纷,我们只能从社会公德上来约束他”,有不知法、不懂法之嫌,对群众诉求疑有推脱之意。

女孩被咬伤的事实无可辩驳,受害人家庭所面临的困难也令人同情,而狗主人的错误行径、严重责任更是板上钉钉。这事发酵到现在,如果只是处理了犬只,无法安抚受害人的伤痛,更无法向公众交代。

狗肯定是不知危险、不懂法律的,恶犬伤人,说到底都是养狗人的错。无论马某是什么身份,有没有公职,是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既然有国法党纪、地方法规,一样样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便是。希望当地不要再逃避,积极处理相关事宜,让小女孩及时得到治疗,别让她如花一般的童年,被不懂事的狗给毁了。

标签:狗狗 爱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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