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湘西龙山县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11-17 20:52:14

11月17日湘西龙山县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97号)

11月16日,我县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中,发现1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13名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动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此13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彭某梅

11月10日

从兴隆街道新城社区新城路家中步行到丰彩超市附近逛街15:00到心连心幼儿园接学生。

11月11日

12:00到龙山一中采样点采核酸。

11月12日

转运定点隔离

感染者:杨某英

11月9日

6:30从兴隆街道太平山村4组家里前往新城小学送孙子上学;

17:20到学校接孙子放学回家。

11月10日

6:30从家里前往新城学校送孙子上学后返回太平山景区上班;

17:20到学校接孙子放学回家。

11月11-14日

从家里到太平山景区上班到兴隆街道新城社区刘家坝核酸采样点采样。

11月15日

居家隔离管控。

感染者:刘某

11月9、10日

在新城小学上学早晚由其奶奶杨某英接送。

11月11-14日

在兴隆街道新城社区刘家坝采样点做核酸检测与邻居袁某连、刘某红和刘某有接触。

11月15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16日

转运到隔离点集中隔离。

感染者:彭某柱

11月10日

从洗洛镇花鹿村14组家里到石羔街道四平村田某家做木工。

11月11-13日

在花鹿村核酸采集点采核酸到过本村向某荣家、金某佳家做木工。

11月14日

工作人员上门在家采集核酸。

11月15日

转送定点隔离

感染者:姚某贤

11月9、10日

送孙女张某洁、张某欣到第一芙蓉学校上学。

11月11-13日

居家隔离。

11月14日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感染者:彭某欣

其活动轨迹与其母向某阳(活动轨迹在85号通告已公布)一致。

感染者:张某德

11月10日

从登封市搭乘列车返乡同行人张某全。

11月11日

13:45抵达龙山北站。

13:47在龙山高铁北站核酸采样(阴性)。后与张某全、郭某禹搭乘张某全私家车前往民安街道回龙小区对面有缘有家公寓。

11月12日

13:00从公寓步行前往地税局采样点采集核酸后回家。

20:00陈某、田某清来公寓看望次日上午离开。

11月13日

10:20从公寓步行前往回龙小区采样点采核酸后回家。

13:00从公寓步行前往回龙社区报备行程。

11月14日

集中隔离管控。

感染者:杨某鑫

11月10日

从石羔街道十字社区2组家中到龙山四小上学。

16:30其母骑电瓶车接放学回家;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1日

到石羔街道十字社区村部采集核酸后回家。

11月12日

到兴隆街道白坪社区采集核酸然后到白坪平社区2组张某家吃晚饭。

11月13日

集中隔离。

感染者:王某均

11月10日

07:09乘坐张某玲、曾某胜摩托车从洗洛花鹿村家中去洗洛中心小学;

16:20乘坐张某玲、曾某胜摩托车返回洗洛镇花鹿村家中。

11月11日

10:37乘坐张某玲、曾某胜摩托车前往洗洛镇花鹿村部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

11月12日

转运定点隔离。

感染者:田某

11月10日

7:00驾车从民安街道老城社区水泥厂小区6栋送儿子田某源到五小上学后回家;

11:30驾车到华塘街道加油站旁边风景线汽车店洗车。

11月11日

8:30到银河超市购物;

9:10到王府井小区3栋1单元打扫卫生;

9:50到接官街菜行买菜;

14:30到水泥厂小区采样点采样后回家。

11月12日

15:10到水泥厂小区采样点采样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11月13日

集中隔离。

感染者:谢某春

11月10日

上午在洗洛镇洗洛社区6组半仙夜市店自家中;

16:00在半仙夜市做宵夜至次日凌晨3时。

11月11-15日

每天到洗洛镇政府食堂吃饭到洗洛镇花鹿村村部换隔离衣到洗洛镇花鹿村黄码采样点(群英超市对面)维持采样秩序到洗洛镇花鹿村村部脱隔离衣吃中饭到洗洛镇花鹿村岩坳卡点与李某林、向某堂、杨某志一起值班。

11月16日

闭环转运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邓某兵

11月10日

16:40从民安街道红岩井40号家中到龙山三小接孩子回家。

11月11--15日

每天到洗洛镇花鹿村村部采样录入信息在洗洛镇花鹿村村部吃饭到洗洛镇花鹿村岩坳卡点值班。

11月16日

闭环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黄某

11月11—14日

到花鹿村采集点采核酸后居家未外出。

11月15—16日

居家隔离花鹿村工作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13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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