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沙坪坝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11-10 21:39:20

11月10日沙坪坝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区专家研判和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11月10日10时起,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山洞街道:平正村27号;

2.歌乐山街道:天寺村向家湾73号,大土村76号附2号。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中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陈家桥街道:大学城东路融成华府;

2.磁器口街道:沙磁巷B区3栋、5栋、6栋;

3.童家桥街道:杨公桥小学旁建工七建工地宿舍,五灵观社区半边山24栋,半边山29栋,川外村73号2单元,林泉雅舍,壮志路2号1村13号楼;

4.新桥街道:上桥新街168号1单元;

5.渝碚路街道:华宇广场九华楼12栋,四方井133号,白鹤岭社区桥头堡5单元,华宇广场鎏金楼,沙南街老灶房乡村菜

6.石井坡街道:石滨路滨江1号5栋;

7.沙坪坝街道:新华村149号,宝嘉江枫美岸;

8.覃家岗街道:荒沟三层老民房;

9.天星桥街道:晒光坪62号附5栋,宏华苑C栋;

10.小龙坎街道:小正街187号1单元。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实施管控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低为低风险区。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8.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三、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陈家桥街道、磁器口街道、童家桥街道、新桥街道、渝碚路街道、石井坡街道、沙坪坝街道、覃家岗街道、天星桥街道、小龙坎街道除上述及已划定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四、2022年11月4日以来“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中划定尚未调整的管控措施继续有效。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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