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能按约还款,深交所追问*ST光一

2022-10-19 07:54:35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能按约还款,深交所追问*ST光一

控股股东迟迟不还钱,深交所向*ST光一(300356,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为督促控股股东按期偿还资金占用款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同时是否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从2022年10月10日至今,这家诉讼缠身的上市公司录得七连涨。截至10月18日收盘,*ST光一股价为3.86元。

10月18日晚间,*ST光一公告披露了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称,*ST光一今年10月10日的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在法院调解中承诺将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5000万元资金占用款,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11000万元资金占用款, 但控股股东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两期还款义务, 截至目前, 控股股东对公司占用款本息合计21060.52万元。

*ST光一在对深交所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函中称, 控股股东“目前较法院调解时的还债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龙昌明债务共计约49502.52万元,其已知资产情况未能覆盖债务本身,存在资不抵债的风险。

针对法院调解时控股股东提出的具体还款安排,深交所要求*ST光一说明同意调解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龙昌明对上述约49502.52万元债务的偿还情况,是否存在新增债务,控股股东无法按期偿还资金占用款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控股股东还债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具体原因。

*ST光一在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函中称,“若光一投资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完毕,届时公司将不排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光一投资股份和其他资产的可能性”。

深交所要求*ST光一说明针对控股股东未按期偿还上述款项及剩余资金占用款已切实采取的追偿措施,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未采取措施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后期拟采取的措施。

最后,深交所要求*ST光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合上述问题,说明为督促控股股东按期偿还资金占用款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是否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ST光一成立于2000年,于2012年10月9日上市,主营业务是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自*ST光一上市以来,光一投资为其控股股东,龙昌明为其实际控制人。

这不是深交所第一次关注控股股东占用*ST光一资金的情况。

今年4月29日,因会计师事务所对*ST光一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就包括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深交所曾就此向*ST光一发出问询函。

几天后,*ST光一答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目前均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余非公开资产无法统计。

复函披露,截至当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债务约为10249万元, 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形成的债务为21060.52万元,向江苏鸿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形成的债务为4000万元,因涉及诉讼事项被法院强制执行形成的债务约为13342.23万元,以上债务共计约48651.75万元。

复函称:“经过与控股股东的了解,其目前正努力筹备资金中,计划或用现金、不动产、股权资产等方式来偿还公司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暂未有具体的清偿计划及安排。”

实际上,公司控股股东的资金状况并不乐观。此前9月5日,*ST光一对外披露,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及其实控人龙昌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因质押逾期未赎回,今年两次经司法拍卖或被强制卖出的方式被动减持比例累计达1.04%。

由于两次减持行为分别发生在立案调查期间及收到行政处罚书六个月之内,光一投资的减持行为触犯了监管红线。9月6日上午,深交所对此专门下发了监管函责令股东规范股票买卖行为。

*ST光一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32亿元,同比减少1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8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147元。

截至10月18日收盘,*ST光一报每股3.86元,涨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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