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海安市发布加强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的提醒

2022-09-21 14:01:19

9月21日海安市发布加强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的提醒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为充分发挥核酸检测“早发现”的作用,有效防控疫情输入风险,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近10天以来有西藏自治区,贵州省毕节市、贵阳市,四川省内江市、宜宾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天津市西青区、河东区,湖北省鄂州市等地区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设区市旅居史人员,或与报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或所住酒店主动报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分类防控措施。

2.所有省外来(返)海人员应在入海前通过好通码“入通登记”或直接向目的地村居(社区)进行报备。在抵海后第一时间“落地检”并进行“3天2检”(第1天和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3.市域范围内录入系统管理的47类风险岗位“应检尽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频次参加核酸检测,连续两次及以上未按规定时间、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被“苏康码”弹窗提醒的,其“苏康码”将被赋黄码。被赋黄码人员除进出所居住小区、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以及就医等情况外,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4.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按要求参加每周一轮的区域核酸检测,确保3天内市域范围内所有家庭实现户检全覆盖2次。

5.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强化“苏康码”查验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查码(苏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一经发现公共场所未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有黄码人员进入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依法依规采取警告、罚款、关停等处理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海安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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