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华义乌医疗机构防疫政策

2022-09-16 19:31:07

2022年金华义乌医疗机构防疫政策

2022金华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政策政策

根据金华义乌市8月17日发布的《关于解除义乌市部分区域静默管理的通告》,义乌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个体诊所、门诊部发现“十大症状”患者,应通过电话向所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患者应通过扫描“十大症状转运”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切实发挥监测预警“哨点”作用。各类药店继续停售“四类药品”,有发热(腋温≥37.3℃)、干咳、咽痛等新冠疑似症状的,应通过“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告。

温馨提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规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定期核酸检测,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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