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可以转学,但仅对符合条件拟接收的学生,转入学校收到转学材料后进行审核,一周内向学生监护人答复是否同意接收该生转入。市教育局高中处收到材料后会在一周内与学生监护人沟通安排学校事宜。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成立于1956年,隶属于大连市教育局,是一所融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为一体的公办普通中专,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014年被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实行走读与寄宿制,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坚持把学校当军校来管、把质量当核心来树、把学生当亲人来待、把做人当根本来育、把精细当标准来抓、把安全当生命来看、把和谐当家园来建的治校理念。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