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调研员的级别是副处级调研员。而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副调研员套改时,也是直接套改为四级调研员的。按原来的规定,晋升副调研员,必须担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而晋升四级调研员,则需要乡科级正职或者一级主任科员晋升两年以后。
调研员也是国家公务员的一种。调研员属于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只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副调研员是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均由正科实职或主任级科员晋升而来,地位也在正科实职之上。而四级调研员既不具有领导职责,还需要依据隶属关系,接受正科实职的领导和指挥。
晋升副调研员严格参照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与副处长的选拔流程基本相同,如班子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任职等程序必须走足,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报告事项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信访举报问题必查必须做到位,程序也相对繁琐,要求十分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