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能取公积金,不过需要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通常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12个月后可以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或收据等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月供。
对于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如果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后,如果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就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根据提取原因不同,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也有一定限制。
1、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2、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办理还贷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提供。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监护人证明材料;
2、《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授权书》(现场填写);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配偶住房消费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已进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
6、购房合同原件(如能提供合同备案登记表且内容包含购房人及共有人>、具体房屋地址、用途、付款方式、购房时间、房屋总价、房款支付等信息的,可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因、贵安新区合同备案登记表均含上述内容,故购买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自住住宅的,均不提供购房合同);
7、《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或《商品房现售房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
8、购房收据原件;
9、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所购住房为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以外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