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
用地面积,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国土部门勘测后,明确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代征地面积,二是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
占地面积,顾名思义就是建筑地面面积与土地水平投影面积,其一般用来估量地块的建筑密度。
2、计算方式不同
在算用地面积时,应按建筑外墙的投影来算,此算法相对科学,虽然跟其他2种算法一样存在争议,但许多规划师在对用地面积进行规划时,都会采用此种算法。
其实占地面积的计算公式很简单,即:建筑密度=占地面积÷土地面积。
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
(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2、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
(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