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有退休证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退休后领取公积金属于销户提取。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然后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一般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1、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2、职工(含配偶)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3、职工(含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提取额不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4、职工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代际之间不予以提取。
5、职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第二套购房合同价款的80%,且要扣减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已提取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6、用住房作抵押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个月内不予以提取。
7、职工(含配偶)购建房五年以上的不予以提取。
8、2015年6月9日公积金新政出台前所购买自住住房家庭(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不予以提取。
9、职工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不予以提取。
10、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11、购建、大修、装修、租房、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予以提取。
12、大病提取,医保报销部分不予以提取。
13、职工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作调离本市,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予以提取。
14、工作关系在本市内调动的,只能办理转移,不予以提取。
15、职工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而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以办理。
16、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