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