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字不一定生效,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能够依法生效的合同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外,还必须满足当事人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合同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等要件。
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根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最常见的合同类型,当双方当事人出现恶意串通的情形时,当然也是无效的。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应确认无效。因此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非法目的,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3、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因此,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也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