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配偶名字新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婚后将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经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均等分割的权利。
办理房产加名手续主要分为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预检窗口告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到相关窗口办理。
3、交纳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4、凭缴费证明,领取新的产证。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
2、除支付110元手续费外,贷款是纯公积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贷款是组合形式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是有用的,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分割份额,有协议的从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