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空置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依照有关规定,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空置房物业费应由业主支付。
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70%交纳。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1、支付违约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业主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把拖欠物业费增加的罚款叫作“滞纳金”是不妥当的,但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了相关内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被要求缴纳违约金的业主如果对违约金的金额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法院强制执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列入失信名单
物业费数额一般都不大,但时间跨度久,很多几千元的案件往往都拖了七八年以上,也正因为数额不大,当事人往往置之不理,当起了“老赖”,其中不乏生活富裕者。不交物业费,严重的会执行司法拘留,并列入失信名单的处罚。
拖欠物业费被起诉的处理办法如下:
1、通过缴纳物业费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让物业公司撤回起诉。
2、可以在庭前调解阶段,经过调解支付物业费。
3、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的应该及时缴纳物业费,有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应该积极应诉。让法院判决,再根据法院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