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对已经购买房子的人士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众所周知,商业贷款利率是由“LPR+银行加点”组成,因此当LPR下降后,商业贷款利率也会向下调整。而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贷款利率的LPR部分一样,也会按照重定价周期一年一降。
且一般情况下,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调整。而对于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将自贷款发放之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换言之,即使已经买房,其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会随着调整。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解答:利率下调后,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0%,5年以上为3.10%。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0万元、2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5753.15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94.64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可以下调吗?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这里的期限是指的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货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今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今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
有网友问,“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没放款,但是已经短信通知在审校中了,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需要我办理什么手续吗?”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解答:“如果您的贷款申请是购买首套住房,10月1日之前没有放款,在实际放款时都会自动按照下调后的贷款利率重新计算月最低还款额。如果签署的借款合同已经确定了货款利率,按照借款合同中关于利率的约定,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合同无需重新签订,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