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外生子离婚的,财产应当按照这些情况来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这一部分的财产不需要分割,该财产直接归一方所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双方可以任意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时私生子是不能分财产的,这并不是因为孩子是私生子的情形,就算是正常的婚生子女都没有权利要求去分割属于父母的共有财产。孩子和父母在法律上是相同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的财产权并不冲突,不能因为是亲子关系就理所应当的分割属于父母的共有财产。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