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
1、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遇贷款资金轮候,放款时间顺延,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发放);
3、组合贷款商贷部分审核和放款时限按承办银行规定执行。
参贷规定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一)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贷款承办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及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应带齐资料原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款申请人及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合法。
(四)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
(五)已办理转移登记(即交易过户)的二手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借款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的交易信息应与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交的交易信息保持一致,如出现差异,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有权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七)借款人需留意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签约、还款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