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犯罪审判流程是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院公开宣判。法庭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