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申请指南 重庆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申请对象

首页 > 生活常识2022-09-29

重庆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申请指南 重庆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申请对象

一、申请对象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对象包括: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

按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用人单位:

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任由本人承担。

三、补贴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申请方式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方式为线上和线下。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

手机端:点此扫描“重庆就业”小程序码,进入“重庆智能就业官方平台”,点击“政策申报”,进入“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页面,按提示步骤进行线上申报即可。

电脑端: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入“政策申报”页面,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按提示步骤进行线上申报即可。

线下: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

用人单位:

线上:用人单位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入“政策申报”页面,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用人单位)”,按提示步骤进行线上申报即可。

线下: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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