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人数及对应户型

首页 > 生活常识2022-09-11

重庆公租房申请人数及对应户型

申请户型

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

1.以家庭名义申请的人员(申请人带父母或子女申请的),需提供家庭户口簿,若户口没在一起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

2.到已婚年龄的未婚共同申请人必须与主申请人一起到场

3.主城区夫妻必须一起申请(所有家庭人员不能重复申请包括共同申请人)

4.非主城区夫妻,若有一方末参与申请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

5.如父母或子女也一起申请的,哪父母戓子女也需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或上学情况来各自准备材料

基本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申请的可到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二、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三、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退休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

五、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需其他材料,可咨询重庆公共租赁房保障中心63651390)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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